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法定要求,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《关于开展2020年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年度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公司已委托“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”于7月完成土壤、地下水监测工作,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。
全国土壤详查检测报告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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